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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简化生育服务制度 夫妻初育一孩可不办证

时间:2015-06-13   作者:马超  【转载】   来自于:新华网    阅读

    新华网海口6月12日电 记者12日从海南省卫计委了解到,海南将于7月起在全省实施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改革后,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不再要求必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同时简化再生育办理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不再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海南省卫计委近日印发《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将推行一孩生育登记,简化再生育办理程序等改革措施。


    记者查看通知发现,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不再要求必须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办理《生育服务证》时实行群众自选受理地制度,受理单位能够依托海南省全员人口数据库、海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系统、国家人口宏观决策管理系统流动人口子系统核查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群众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据介绍,为保障改革措施更加惠民便民,海南省卫计委将积极推进《生育服务证》全程网上办理、网上协查、短信服务,逐步实现《生育服务证》电子化;对夫妻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同时承诺初育夫妻领取一孩《生育服务证》及通过预审的夫妻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时,受理单位即时办结。


    海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6月起海口市美兰区、三亚市吉阳区、定安县、屯昌县、陵水县、白沙县等地将先行推进生育服务证改革新模式,7月开始在海南全省全面推行生育服务证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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