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风俗文化
京山县依山怀水,民风淳厚,人民有勤劳、善良的美德。
由于山川阻隔,交通不便,人们普遍重农轻商。乡土观念甚浓,有“一生不出门,是个大福人”的俗语。清末至民国时期,在乡风民俗中,有不少陈规陋习。诸如衣食住用、婚丧喜庆、节日时令的礼仪比较繁琐,有些还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
建国后,随着政治经济的变革,民风民俗嬗变。50年代初,大力贯彻《土地改革法》、《婚姻法》,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社会主义,破除封建迷信思想,加上普及科学文化知识,生产生活习俗逐渐更新。婚姻自由,喜事新办,助人为乐,尊老爱幼蔚成风尚。1978年后,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种信息在城乡广为传播,“重农轻商”的观念逐渐改变,生产方式、饮食起居、人际交往也日趋文明。但由于受各种不良社会思潮的侵蚀,某些陈规陋习,在不少地方又复活起来。
服 饰
衣着京山县城乡人民的衣着因时代而变化。清末,一般人多穿自纺自织或者自染(多用乌桕树叶、锅底灰、沤泥巴)的土(粗)布,多白、黑、灰色。富有者多着“洋”(细)布及绸缎、毛皮等衣料。
民国时期,多数人沿袭清末服装,少数上层人士开始穿西装,公务人员改穿中山服,学生穿学生服。
建国后,衣着改进。50年代初,除老人仍着大襟长(短)衫外,中青年男子多穿中山服、解放服、青年服。
帽子建国前,冬季城镇男子多戴礼帽、瓜皮帽、风帽,老年妇女裹包头,有的戴“两块瓦”的绒帽或平顶绒帽。农村男子多戴螺旋帽(“狗钻洞”),老年妇女裹包头,中青年妇女罩头巾。夏季多戴草帽。雨季戴斗笠。
建国后,城乡人民多戴解放帽、鸭嘴帽。夏季戴草帽、太阳帽、航空帽,冬季戴棉军帽、防风帽。80年代初礼帽又有出现。
鞋袜 建国前,城乡居民多穿自作的“千层”布底布鞋,穿布袜或线袜。
建国后,春秋鞋袜有:布底布鞋、塑料底布鞋、力士鞋、解放鞋、旅游鞋、运动鞋和皮鞋。
发型清末,男子脑后留发辫,女子未婚者梳辫,婚后将长发绾髻于脑后。民国初期,男子剪辫或剃光头。农村青年开始留平头。城镇青年蓄分头(即西装头),中老年多理平头。儿童多蓄“顶达”、女孩梳“羊角辫”。未婚女子前额蓄“刘海头”,留长辫的有单辫双辫之分。女学生剪短发,以齐耳为度。婚后的妇女多绾髻,有剪短发的,也有烫发的。
建国后,男青年留平头、蓄分头,未婚女青年蓄长辫,婚后剪短发者增多。至70年代后期,有些妇女开始烫发。80年代,妇女烫发居多,老年妇女挽髻很少。男子蓄分头、留平头基本普及。少数青年蓄长发、蓄大鬓角、留小胡子。农村老汉有的仍剃光头。
首饰建国前,在富有者中流行的有金、银、玉质首饰,多为妇女、儿童饰戴,也有男子戴戒指的。有的人家儿童过“周岁”,即戴项圈(亦称项箍、狗圈),挂“百家锁”。妇女多穿耳戴环,也有的人家给独子穿耳戴环,以期长命百岁。妇女戴项链、手镯、戒指,婚后多用簪子绾髻以固其发。一般人家戴银质或玉质首饰,富裕人家戴金质首饰,贫穷人家有的用竹质簪子绾发。
建国后,金银玉质首饰不多见,女子穿耳者少。80年代,一部分人开始戴金、银戒指,女青年开始穿耳戴环,城镇女青年有戴金、银项链的。
饮 食
主食建国前,以食大米为主,兼食粟米、高粱、玉米、小麦、红薯。农忙时,日进三餐;清晨做完第一茬活后吃早饭,太阳当顶吃午饭,太阳落山后吃晚饭。城镇居民吃饭时间,每餐比农村稍为提前。冬闲时,多数人家或干、稀搭配,或一日两餐。夏季,永隆等地喜食“稀米茶”(将大米炒黄,淘净,而后煮熟即成),以充饥解暑。灾荒年景,主、杂粮搭配,干稀搭配,代食品与粮食搭配,山区以葛根、橡子、榔树(香棉树)皮制粉充饥,平原以南瓜、野菜加大麦粉度日。
副食品 为节约主粮,京山县人民有利用野生植物和杂粮制作副食品的习俗。
菜肴京山县流传的四季食用的菜肴有鲊辣椒、腌菜、泡菜、豆瓣酱、霉豆腐、腌萝卜干、霉干腌菜,还有用米粉制作的鲊藕、鲊冬瓜、鲊鱼、鲊猪大肠。冬季制作的腊菜有:腌猪肉、牛肉、野羊肉、野兔肉、鸡鸭肉,腌制盐蛋、皮蛋也较普遍。菜肴的烹调技术有蒸、煨、烧、炸、炒、炖、煮等方法。京山名菜有清蒸鳝鱼、盘龙菜、松枝肉、东坡肉、瓦罐鸡汤。还有饮“腊八雪水”(即农历腊月初八下的雪,装入坛内埋于地下,待第二年暑天饮用)解暑治痢的习俗。
婚丧喜庆设宴,一般人家是“4盘、2碗、1蒸笼”,中等人家是“8冷盘、10大碗”,富裕人家是“8大碗、4小碗、12围盘”的海参席、笋子席、洋粉席,以第一碗菜定席名。
居 住
建国前,京山县农村房屋,丘陵、山区多为土木结构,以土砖、木檩、木椽、布瓦为主,有的地方打碴墙,又称“干打垒”。房屋形式有“连三层”、“四井口”、“三合头”、“连三间”等种类。房屋内部格局分堂屋、正房、厢房、耳房。房屋建筑方位多为坐北朝南,山、丘地区屋后多靠高土旁、山岭,房前有沟塘。
旧时建筑房屋,要请阴阳先生选好“黄道吉日”,才能破土动工。竖柱、上梁要设宴请客。兴偷树作屋梁,而且要偷能结籽的树,取意兴旺发达。有的偷树时,用红纸包钱放在树兜上,树兜用红布裹着,表示对树主的谢意。偷来的树不能放在地上,搁干后锯刨成梁。上梁时,用红布卷梁,鸣炮喝彩,丢粑粑。上梁后,宴请树主、封(泥工)、木匠。
旧时迁居,又称“过屋”,多请客送礼,亲友喜送对联、匾额,上书“莺迁乔木”、“凤宿高梧”等吉语以示祝贺。迁居时,要在旧屋厨房烧一锅开水,在新居厨房烧一锅开水,都要烧得热气腾腾,象征接上气,才能兴旺发达。
建国后,择日建屋、偷树作梁等迷信活动减少,“乔迁之喜”仍有亲朋祝贺。
家 具
建国前,一般家庭的家具多为木制,着红色或深茶色油漆。堂屋后壁立靠木柜(城镇有的摆香案桌),俗称神龛。还摆有方桌、长条凳、方凳。卧室备有“平头”床或架子床、两门柜、三屉桌和大木箱。厨房备有碗柜。富裕家庭则具有雕花的八仙桌、圈椅、穿衣柜、“宁波床”和各种长、方凳。书香门第还设有书房,备有书橱、写字台。夏天,一般家庭都有竹制和木制凉床、躺椅。冬天,习惯于烤火。三阳、厂河等山区冬季有坐石头烤火,垫竹编凉席睡觉的习惯。
建国后,一般家庭仍用木制油漆家具,有红、黄、茶等色,也有国漆油的黑色。70年代家具式样时兴汉(武汉)式、海(上海)式、捷克式。80年代初,又兴“组合”式、“几何”式家具,床的式样增有高低绷子床、席梦思床垫等,颜色增有天蓝色、淡绿色、米黄色、乳白色等,材质采用三夹板、五夹板。椅、凳的式样改变,一般家庭的长条凳减少,多数是方凳,又称“排骨”凳,大小靠背椅。多数城镇居民家庭摆设沙发、藤、竹或塑料围椅、春秋椅。在家庭用具方面,还增加了洗衣机、缝纫机、电风扇、自行车、电视机,富裕家庭还有电冰箱、彩色电视机、摩托车等。
婚丧喜庆
(一)婚 嫁
建国前,男女婚姻,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冲破封建婚姻制度者极少。联姻的过程是:首先由双方的任何一方请媒说亲(也有媒人主动说亲的),如双方父母认为门当户对,由女方提供女孩的生辰年月日时,俗称“生庚八字”,由男方请算命先生卜合男女双方的“八字”。如双方的“八字”卜合,第二步就是订婚。订婚的礼仪,是由男方备彩礼和礼金后,“抬盒”(装礼物的器具)敲锣打鼓燃放鞭炮送到女家,俗称“过门”,交换双方的“八字”。第三步是结婚:男女孩成人后,由父母主办婚事,俗称“过喜事”、“吃饼子”、“团圆”、“圆房”。
除明媒正娶、女到男家外,旧时还有入赘、童养媳、填房、坐堂、纳妾几种婚姻形式。旧时妇女丧夫,提倡空门守寡,从一而终。寡妇不再嫁,称“忠贞”,未婚夫夭亡,未婚妻至婆家终身守孝不嫁,称“烈女”。
建国后,一度依循旧习。《婚姻法》颁布后,提倡婚姻自由,严禁包办、买卖婚姻,寡妇可以再婚。提倡一夫一妻制,严禁纳妾。
(二)生 育
建国前,一般人认为生育子女是“命中注定”,多子多福。如无生育,便是“命不好”,还要求神拜佛祈求“送子”。无生育的妇女,受人轻视。旧时有妊娠、催生、接生、报喜、洗三、坐月子、满月等生育习俗。
建国后,提倡新法接生,生育礼仪从简,迷信活动减少。70年代后,提倡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育更科学化。80年代初,人民政府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孩子。
(三)寿 辰
建国前,庆寿辰俗称“做生”。“做生”又分“做散生”和“做整生”两种,“散生”为一年一庆,“整生”为10年一庆。小孩有做1岁的,俗称“抓周”,有做10岁的,男孩有做15岁的,俗称“成丁”,一般要举行“告祖加冠”礼。成人是男不做30岁,女不做40岁。老人生日,满50岁称“大衍”,满60称“花甲”,满70称“古稀”或称“稀龄”,80岁称“高龄”,一般都要做生。有的人家如父母同在,不管生日是否相同,也要同时做生,俗称“五十双庆”、“六十双庆”,依此类推。男的做虚岁生,女的要做足岁生。“做生”一般以小孩周岁和老人寿庆为隆重。
建国后,祝寿礼仪不盛行。即使“做生”也只敬酒祝贺,不行叩头礼。儿童“抓周”习俗尚存,但较朴素简单。80年代开始,祝寿之风复行,礼品规格颇为讲究。
(四)丧 葬
建国前,老人去世,称“白喜事”,男称“寿终正寝”,女称“寿终内寝”。而且丧葬礼仪繁琐,迷信气氛甚浓。
从葬期起,接连3天晚上,死者家属要到墓前祭祀。死者灵堂要点49天的长明灯。每逢7天烧1次纸钱,俗称“烧七”,以“三七”、“五七”烧纸钱较隆重。“七七”后烧“百日”纸,纪“周年”,3年孝满除灵。“七七”守孝期,家人男不理发,女不穿红绿。不满周年,家里不操办婚嫁喜事。
除老人丧葬外,旧时还有几种丧葬形式:小孩死叫“跑了”或称“丢了”,只用长方形木匣埋掉。年轻人死了,不挂孝,不做斋,不择出葬日期。孕妇死后第3天,家人要送书包(装针线花样用的)、剪刀、雨伞、尿盆至坟台,作死者阴间之用。
建国后,破除迷信,改进丧葬,礼仪从简。50年代,提倡为死者开追悼会,主持人致悼词,寄托哀思,亲友送花圈、挽联,戴黑(白)纱。送葬时有锣鼓鞭炮伴行。1977年前,均为棺材土葬。之后,京山县火葬场落成,逐步实行火葬。但农村有的人家仍用土葬。有的即使火葬,之后仍按旧礼仪将骨灰盒土葬,还有的将骨灰盒入棺后再行土葬。
节日 时令
(一)传统节日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为传统的新春佳节,俗称“过年”。建国前,正月初一凌晨,全家尽着新装,由家主领家中男子提灯笼启门至门外,按历书(皇历)选定的方向,烧纸祭酒,燃放鞭炮,望天跪拜。妇女则鹄立大门两侧,祈祷“全家平安”、“万事如意”,俗称“出行”,又称“出天方”。事后将灯笼悬挂大门两旁,进屋关门,先叩拜祖宗,再晚辈给长辈叩头,平辈互拜,俗称“拜年”。建国后,“出天方”拜神祭祖、行叩头礼已废。正月初一凌晨“出行”,放鞭炮庆贺新的一年到来,拜年习俗沿袭至今。
元宵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建国前,家家户户吃汤圆,称“过大年”。入夜,张灯结彩,燃放鞭炮,灯火辉煌。有的地方组织“花灯会”,俗称“闹花灯”,又称“闹元宵”。从正月初一到正月十五,谓“过年”期。宋河、永隆、罗店、三阳、坪坝、惠亭、孙桥等地还举行欢庆活动,敲锣打鼓玩“龙灯”、划“彩莲船”、踩“高跷”、舞“狮子”。这些日子“ 玩”至谁家,家主必须燃炮,并奉献一定数量的礼物。有的地方还夜以继日地演唱花鼓戏、皮影戏。建国后,元宵节吃汤圆的习俗尚存,“闹花灯”、“划采莲船”、“踩高跷”、“舞狮子”曾一度停止,进入80年代又兴起。
清明建国前,清明节是祭祖扫墓的日子,有的人家以五色彩纸制作灯笼和幡标,挂于祖坟上,并鸣鞭炮,供祭品。坪坝、三阳、罗店、宋河等地还有抬香案、抬整猪至墓地祭祖的习俗。有的大姓家族,还于清明节聚族人于祠堂,用族田稞租买纸钱、鞭炮、幡标,由族长主持,到同族祖墓祭扫。祭后,由族长宣布族田稞租收支帐目,并聚餐,俗称“吃清明”。有的地方还于清明节出外游玩。或放风筝,或赶庙会,俗称“踏青”。建国后,清明祭奠、扫墓风俗尚存,族会已废。今盛行机关、团体、学校组织青年、学生祭扫烈士陵墓,敬献花圈,缅怀先烈。
端午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建国前,称端午节为“过端阳”,家家户户取菖蒲、艾蒿或桃枝(称桃剑)挂大门前,传说可以镇邪驱魔。有的妇女、儿童用端阳露水抹发擦眼,说可以乌发明目。中午聚餐、吃粽子、鸡蛋、糯米糟(又称水酒)、“虾散”(一种油炸面食),并用雄黄酒涂小儿的脸上,以消毒除虫。宋河、永隆等沿河地区,还有“龙舟”赛的习俗,又称“划龙船”,以锣鼓助威,先至终点者为胜。端午节有亲友互送礼品的习俗。未婚女婿备酒肉等礼品送给岳家,称“送端阳”。建国后,挂桃剑镇邪等迷信活动不多见。因河水淤塞,“龙舟”赛已停止。吃粽子、插艾蒿、菖蒲等习俗至今盛行。
中元农历七月十五为中元节,俗称“过月半”。建国前有的还称“鬼节”,僧人称“盂兰盆节”。这一天,家家备酒食,供祭品,烧纸钱,祭奠祖先。晚上,有的人家还烧纸钱于路旁,祭孤魂野鬼,以防作崇。宋河等地的僧人举办“盂兰盆会”,用纸扎成“阴曹地府”、“牛头马面”、“无常判官”,搭大醮台于河边,由僧人或道士主持“超度”,敲锣打鼓,放鞭鸣炮,撒水饭,放水灯(纸做的荷花、莲蓬等形状的灯,点燃放入河水中)送鬼神。建国后,敬神祭鬼、“盂兰盆会”等迷信活动已不兴,“过月半”的习俗也少见。
中秋农历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建国前,家家备美酒佳肴,全家聚餐,称“团圆节”。晚上置桌于室外,备月饼、糕点、水果、热茶,边吃边喝边赏月。有的还邀亲友登山观月或泛舟赏月。有的地方还有用瓜果绘成小孩脸形,套上服装,鼓乐送至无子女人家,俗称“送子”。有的农民相约于中秋夜,进园偷瓜摸果,俗称“摸秋”。中秋之前,已婚和未婚女婿备烟酒送岳家,称“拜八月半”。至今中秋吃月饼赏月风俗尚存。
重阳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建国前,有出游登高、插茱萸、饮菊花酒、吃重阳糕的习俗。文人墨客多吟诗作赋。现在很少人家庆贺此节。
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称“小年”。建国前,家家户户从这天起,开始打扫房屋内外,俗称“打堂尘”,又称“打扬尘”,意即除去旧年的“晦气”,等待“迎新纳福”。晚上点灶灯,焚香烧纸,供酒饭(或汤羹或几粒炒豆)送灶神升天,意即请灶神向玉皇大帝奏明人间疾苦,腊月三十请灶神“下界”,传玉帝旨意,降福于人间。小年前,从冬至起,家家户户杀年猪,杀鸡宰鸭,捕鱼网虾,打糍粑、做年糕、爆米花、切麻糖、购副食、买年画,热闹而繁忙,俗称“办年货”。建国后,小年以后打扫室内外灰尘和垃圾,“办年货”的风俗至今不衰。送灶神的习俗,在农村老妇中还有所见。
除夕农历腊月三十日(月小为二十九日)为除夕。建国前,除夕当日,家家布置室内外。前大门两旁贴春联,称贴“门神”,大门上方贴“出方(行)大吉”,有的在大门上挂“五福”彩纸条或图案。堂屋神龛上方贴“天地君亲师之位”7个大字,下方正中间放一座点8只蜡烛的烛架,烛架前摆4只香炉,旁边供祖先牌位。墙壁或中柱上贴“对我生财”、“五福满堂”、“百无禁忌”,厨房贴“九天司命神位”,猪屋牛栏贴“六畜兴旺”。午后,吃团年饭。饭前,外出者必须提前赶回,全家入席,放鞭炮,以示“一年到头,全家团圆”之意。席上菜肴丰盛,先以酒奠祭祖宗,再按辈分依次敬酒。菜肴中必有一碗“大红鱼”,当餐不吃,只作“年年有余”的象征。晚上,家家灯火通明,家人围炉而坐,通宵达旦,俗称“守岁”。子时一到,锣鼓、鞭炮齐鸣,“出行”迎春。建国后,春节“吃年饭”、“贴春联”、“守岁”、“出行”等活动沿袭至今,繁琐礼仪减少,春联内容更新。
(二)农稼时令
击鼓催春农历腊月初八,农民在村头击鼓作戏,“腊鼓鸣,春草生”,借以催“春”早日到来。从这天起,农家开始往田里送肥。建国后无“击鼓催春”之习,仍有送肥下田之举。
吃“七宝羹” 农历正月初七为“人胜节”,农家常用七种野菜加大米粉或玉米粉调成糊状煮食。传说吃了“七宝羹”,犁田不漏水。此习至今不兴。
赶毛狗农历正月十五日晚,农家以竹枝、树枝扎成“把子”点火,待燃成火炬时,由青壮年农民执着,从家门口挥舞至田间,边晃火炬边喊“赶毛狗”。传说可以防野兽践食庄稼。此习山区还有。
社日祭“土地” 农历二月初二为“春社”,八月初二为“秋社”。每逢“社日”,农家要聚资修土地庙,祭祀土地神。有的到田边祭拜,祈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此俗已废。
花朝天晴农历二月十二日,相传为“百花仙姑”的生日,农村少妇喜剪纸花贴窗上,盼望这天天晴。天晴百花开,为“百果丰收”的吉兆。此习今少见。
锯枝挂壶春节前,农家将门前桃树枝锯断,留断桩挂上装糖水的茶壶,祈求“桃花仙子”保佑,树不生虫,果实累累,甜如壶中的糖茶。今已不兴此俗。
吃蛋撒种种田撒种是技巧活路,在撒种前,农家主妇定煮4个鸡蛋给撒种人吃,期望秋后谷粒象鸡蛋一样饱满。不久,形成不吃鸡蛋不撒种的风俗,至今尚有所见。
“送毛娘”(即送害虫)农历四月初八,相传为佛祖释迦牟尼的生日,即“佛生”。这天,农家喜用彩纸剪成十字形纸条贴墙上,上书:“佛生四月八,毛娘今日嫁,嫁到山中去,永世不回家”。此俗今已不兴。
插“开门秧” 每年第一次插秧,俗称插“开门秧”。建国前,农村插秧,多请左邻右舍互帮互插。插秧当日吃早饭,主妇要将一块肥蒸肉埋在一只饭碗中,谁吃了这碗饭,即定为插“上行”秧的人,先下田插“背坎”(较难插),领唱“栽秧歌”。如被插“下行”秧的超越,俗称“关鸡笼”,插秧人都可向“上行”人甩泥巴嘲笑,以活跃气氛。
祭米谷神农历五月二十六,传说为“米谷神”生日。这天,农家盼晴,便到田野烧香、燃纸祭祀。俗称:“五谷收不收,要看五月二十六”。今已不作此祭。
开镰“吃新” 新谷成熟,农家要看“皇历”、“择日子”,去田间预割几升新谷,碾米后煮成新米饭,供奉祖先,使祖先先尝到子孙辛勤劳动果实,保佑年年丰收。今已不兴此习。
宗教信仰
清末以来,京山县民间信奉的宗教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民间信奉佛教、道教的历史悠久,教徒众多。清末民初,庙宇散落乡里。由于年久失修和战争等原因,到建国前夕,多数寺庙被毁,或残破。建国后,绝大部分僧尼、道人还俗就业,残存的寺庙或拆,或作他用。天主教、基督教于清末传入京山县。1949年和50年代后期,天主教、基督教在县境先后停止教务活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宗教政策得到落实,宗教信仰得到保护和尊重,一些佛教、道教徒又恢复拜佛念经等活动。
社会美德
社会美德,历代都有。建国以后,诸如尊老爱幼,乐于助人,见义勇为,拾金不昧,捐资兴学等都不乏其人,除已入人物篇者外,简记几例:
永兴区曹武乡易店村三组妇女王银秀,公婆1978年因高血压中风,生活不能自理,公公连吃饭还要喂,她既要参加生产,又要侍奉老人,三年如一日,精心护理到二老病故。1975年邻居张德才病故,留下两个儿女,大的10岁,小的几岁,王银秀主动照料。为方便照顾,她把两家的公壁打通,象对亲生儿女一样照顾衣食,直到张家儿子成人,才将通壁封好。王银秀尊老爱幼,多次受到省、地、县妇联表彰,1983年全国妇联授予她家“五好家庭”称号。
石龙区蒲圻村女青年张兰香高中毕业回乡务农,1982年同村孤寡老人王世英耳聋眼瞎无人赡养,她把老人背回家照料。老人病了,她请医治疗,四年如一日精心照顾老人,受到乡里好评。
新市镇城畈乡白谷洞村青年妇女周光兰,其祖母近80岁,卧床不起,周光兰从1978年起精心照顾,端茶送水,帮助洗澡换衣。公公患精神病,她精心照顾,不让病人游离在外。继母双目快要失明,她筹款800多元陪送到汉口、天门等地医治。在她七年如一日的照料下,三位老人病情好转。
孙桥区陈集乡有条王家河,隔断了两岸居民的来往。1986年级长董德义带头捐款,全乡8个村100多名党员、干部共捐款2.5万元(含实物折款),修建一座18米长、6米宽、7米高的4墩3孔桥,两岸居民称此桥为“党群桥”。
三阳区董家村妇代会主任谢传玉,1970年任职以来,她忠于职守,勤于家访。为宣传计划生育等政策,她自费办起图书室;为解决妇女的后顾之忧,她带头集资兴办托儿所。1980—1985年,她调解夫妻、婆媳、妯娌、邻里纠纷68起,使18对“冤家对头”消除隔阂,12对反目夫妻和好。经常为单身汉缝补衣服。做女青年的“贴心人”。该村5年时间有114户被评为“五好家庭”,81对婆媳、夫妻、姑嫂被评为“团结模范”。谢传玉1978年后多次出席省、地、县劳模会议,1978年、1983年两次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