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楼垮塌不休 敲响建筑安全警钟
重磅思考
□湖北 木须虫
6月14日凌晨,贵州省遵义市一栋9层居民房发生局部垮塌。截至14日22时30分,垮塌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结束,共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遵义市已启动问责机制,贵州省和遵义市专家正在深入调查事故原因。(相关报道见本报今日A1叠20版)
又是遵义,又见老旧居民楼垮塌,只是这次没有“中国好邻居”的喊门,事故又多了几分血色的成分。尽管这起垮塌事故原因还有待调查,但是事故本身就说明了这些居民楼建筑质量堪忧,潜藏其间的安全隐患总有一天会变成事故。事实上,这并不是遵义所独有,只是短时间内这个地方垮了两栋楼,才使得遵义更被关注。
按照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但在我国只能持续25~30年。造成我国民用建筑短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建设当初的设计缺陷、施工质量缺陷,也与这些民用建筑滥装修、滥改造有很大的关联。如,破墙开店、野蛮装修等,改变原有结构,降低建筑安全系数。此前,有观点认为,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各地城市化建设提速,大批楼房密集建成。如今,许多楼房的建设年龄已经陆续达到20年、30年,许多城市一些良莠不齐的建筑进入“质量报复周期”。这些看似偶然的垮塌事故,正在验证这样的担忧不是多余的。
旧楼垮塌不休敲响老旧建筑安全警钟。当务之急,还是未雨绸缪思考如何建立排查、监控和改造一体的干预机制,一手防范事故于未然,一手运用经济的手段逐步使得危旧建筑加快“退市”。值得注意的是,类似的事故总容易成为他人脸上的“痘子”,谁痛谁知道。对于公共安全隐患谁都不能抱着侥幸的心理,把监管与介入建立在事故的悲剧上,不仅是懒政,也是缺少责任担当,更是善治智慧的缺乏,希望旧楼垮塌不休成为所有城市的前车之鉴,否则,类似的事件只会像“击鼓传花”一样,去年是奉化,今年是遵义,明年又是谁呢?但愿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