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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保护是只出不进的无底洞?

时间:2015-07-04   作者:李岩  【转载】   来自于:腾讯文化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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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里长城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名片,每一个中国人也或多或少为它而自豪过。然而通常虚指“万里”的长城,究竟有多长呢?


    近日一则报道给了我们一组触目惊心的数字:我们现在看到的明长城,人工墙体6259.6公里。其中,保存较好的加上保存一般的(哪怕只剩一点墙体都算保护一般),一共1600多公里,不足30%;大约40%可以归入保护较差、保护差之列(哪怕只剩一点墙基的痕迹,都能归入此列);已经损毁、消失的部分,高达1961.6公里,占总长度的30%以上。也就是说,我们能享用的这部分长城,比已经毁掉的还要少了。而且,这个数据所根据的是国家文物局2012年发布的长城资源调查成果,如今的状况会比当时更严峻。


    被我们引以为豪的国之瑰宝,是如何一步步走到了这般田地的?长城保护的困境有哪些?转机与希望又在哪里呢?


    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长城逐渐损毁是不可避免的事


    长城的由来,我们都很清楚。简言之就是古代战争时防护外敌入侵的。这一功能随着飞机投入实战,已经荡然无存了。实际上远在飞机发明之前,17世纪时,康熙皇帝就对长城颇有微词:“秦筑长城以来,汉、唐、宋亦常修理,其时岂无边患?明末我太祖统大兵长驱直入,诸路瓦解,皆莫能当。可见守国之道,惟在修德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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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爷轻视长城,电视剧里都演过


    这个话里透着康熙的傲娇:从秦朝开始,历朝历代都修长城,啥时候安全过?明朝费那么大力气修长城,不还被咱打败了。所以长城并没有什么卵用,别修了。把人民安抚住,让他们安居乐业才是正经事。


    抛却康熙自大狂妄的一面,其话中透露出的一点是,自从那时起,长城在战争守卫方面已经没多大作用了。


    套用进化论里的“用进废退”一说,没有实用价值的东西,就会逐步丧失存在的意义。其后几百年,在“长城无用论”思想下,长城没有得到有效修缮,在战乱、自然灾害、人为毁坏等损毁下,由坚固变脆弱,又由脆弱变坍塌。


    时至今日,当年6000多公里的明长城人工墙体,超过70%都是残破到不能游览,乃至已经销蚀殆尽的部分。而除了八达岭、慕田峪等个别用作游览观光的长城段落外,绝大部分仍处于无用状态。可以想象,未来长城继续损毁下去,是几乎不可避免的事。


    万里长城的尴尬:长城保护最难之处就在“万里”二字


    有人可能会问,长城是中国最重要的文物古迹,为什么国家不好好保护维修呢?这就牵扯到一个学术名词:线性大体量文化遗产。


    国家对长城的保护乃至偏爱,其力度不可谓不大。2006年,国家颁布《长城保护条例》,这一条例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部对单体文物颁发的国家级法律文件。然而进入到具体实施阶段,情况就不那么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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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野长城在北方地区并不罕见。图中所示这种损毁情况,墙体的1/2以上还保存着,这已经能列入现存长城里保护状况最好的前10%之列了。


    我们提起长城,总不禁赞叹它的宏伟壮丽,“万里长城”是我们挂在嘴边的词。然而就像个子大的人吃的饭也多一样,体量越大的文化遗产,保护所耗的人力物力财力也就越大。


    检视我们的文物古迹就会发现,聚集于一处的文物,无论是拙政园、颐和园这种园林,还是平遥、乌镇这种古城镇,我们都有比较好的保存经验。但像长城这种绵延几千公里,途经十几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线性文化遗产,体量太大,不可能单纯依靠文物部门就能管好。


    而即使是一个地段的长城,受困于人力、财力,也不能保护得很好。中国长城学会副会长董耀会以河北省抚宁县举例:抚宁县文物部门在编人员9人,全县长城共142.5公里。显然,仅靠这些人员是无法完成巡查长城的任务的。大量长城段落都要在无人看守的情况下,直接暴露在老百姓的眼皮底下。


    而我国人民对文物又有着炽热的情感,在有摄像头紧盯的景点都能刻下一个个“到此一游”的印记,何况无人值守的秃长城了。


    现存的野长城,都脆弱得“吹弹可破”了


    早在2003年9月,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世界古遗迹基金会公布的2004年度全球100处最濒危遗址名单中,万里长城即榜上有名。12年过去,境况只会比那时还糟糕。仅存的1000多公里可攀爬长城,也已经脆到了一定程度。


    2009年,国家文物局副局长童明康向公众披露,“查明的明长城人工墙体长度为6259.6公里,目前保存较好的513.5公里、保存一般的1104.4公里、保存较差的1494.7公里、保存差的1185.4公里,已消失的1961.6公里。从中可以看出,长城墙体保存状况总体堪忧,较好的比例只有不足10%,一般的只有约20%。”


    墙体完全消失,只有墙基残存一部分的长城,其实在现存长城中比例最大,占到40%左右


    在长城保存程度评价标准里,只要墙体设施还有一点残存,都可以算作保存一般。也就是说,那些卖票参观的长城段落都属于“保存较好”,而绝大部分野长城也可以算作“保存一般”。(《长城资源保存程度评价标准》见本文附录)


    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的单霁翔表示:“我们公布了长城的长度,就要捍卫它,决不能让它缩短一米。这不是文物部门一家的事,而是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


    “决不能让它缩短一米”的愿望无疑是美好的,也绝不应质疑局长保护长城的决心。然而他可能不知道,现存的长城很大一部分已经极为脆弱,一场大雨、一次攀爬,都可能让长城缩短不止一米。


    这里举两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与大雨有关。2012年7月21日,北京遭遇了61年来最强的大暴雨。今天回想起这场三年前的暴雨,人们印象最深的可能是那天萧敬腾正好在北京开演唱会,由此得了个“雨神”的歪名。


    而生活毕竟不都是娱乐,有一些数据看起来就让人揪心了。那段时间绵延京津冀的暴雨还曾造成河北境内的长城大境门段出现36米坍塌,山海关城墙出现漏雨险情,乌龙沟段敌楼坍塌。


    记住这个数字:一场大雨,36米以上的长城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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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河北省张家口市大境门西段长城因暴雨侵蚀而坍塌。需要说明的是,当地政府十分重视这段长城,于1981、1995年两次修缮过。


    另一个例子则颇有些黑色幽默的意味。一位名为 “望京无悔” 的网友在2006年记录过这么一件事:他们一行几人去爬野长城,“有一段城墙碎得很厉害……我看到我有跳过去的可能……刚跳过去的时候和我想到的一样,虽然脚下有零星的碎石滚到山崖下去,但是人是稳的。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大片城墙居然因为我这么一跳坍塌了,彻底坍塌了。”


    简单讲就是,他在野长城上跳了一下,结果一大片城墙就被他跳塌了。


    记住这个情景:跳了一下,一大片城墙塌了。


    这两个例子都说明一件事:现存长城,即便是能走人的野长城,也基本“吹弹可破”了。


    修建长城皆为利来,损毁长城皆为利往


    长城从早年的建设,到后期的保护与如今的损毁,都绕不开一个“利”字。有利可图时就勤加建设,无便宜可占时就弃在一旁任其自生自灭,甚至摧毁它以获取利益。无利不起早,这是所有人的共性。尽管长城是流淌在中国人血液中的基因,但谈到保护,还是利字当先。


    2006年,《长城保护条例》实施后,长城保护有法可依。但长城保护仅靠一部法律是远远不够的。条例实施至今,有法不依、权大于法等现象仍时有发生,长城损毁现象也未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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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长城进行测绘(是的,秃成这样的也叫长城)


    2008年,陕西省一家以采煤为主业的企业在府谷县建厂房时,为平整场地,公然将一段长1公里多的长城用推土机推掉。一位目睹了长城倒掉现场的村民说,村民们对此非常痛心,但无人敢上前阻拦。推倒长城的老板靠挖煤挣下了不下10亿元的身家。推倒后有文物部门的人来拍照,还遭到了他们员工的威胁。(据《成都商报》报道)


    类似这样的报道还有很多。河北省卢龙县东风村背后的长城上有一些砖比较特殊,砖上刻有文字,即文字砖,破坏盗窃文字砖的现象时有发生。东风村一村民表示,自己家里面就有文字砖,砖上刻着左、中、右等字,市场价多是四五十元钱一块文字砖,如买,可便宜至30元钱一块。该村另有一位妇女表示,自己家没有长城文字砖,但可以去村后的长城上捡去,管得不算严。(据新华社报道)


    可见,无论中国人对长城有多么喜爱,无论法律法规如何规定不许破坏长城,只要利益存在,破坏长城的行动就不会停止。


    长城的转机:它是中国营销做得最好的文物,没有之一


    上面讲的都是长城保护如今面临的困境。而事实上,长城之所以经得起上千年的自然、人为侵蚀,依然屹立至今,成为中华文明的象征,是有它独特的生命力的。仅从营销一点上,就是其他中国文物难以望其项背的。

 

    “不到长城非好汉”,这句话出自毛泽东在1935年所作《清平乐·六盘山》一词。主席一生大开大合,爱憎分明,说话爱走极端,诸如“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等。“不到长城非好汉”一句并无明显的逻辑关系,有强买强卖之嫌,但贵在简单直接,煽动力强。跟现在流行的诸如“送礼就送脑白金”等广告语异曲同工。


    更进一步说,“不到长城非好汉”这句话极具互联网思维,打中了每个男人的软肋。在中国互联网兴起初期,一款简单到有些弱智的桌面游戏也是借鉴了这个思维,火遍全网,它的名字叫做——“是男人就撑过20秒”。


    在主席这句话的宣传下,长城成了中国最具国际知名度的文物古迹。几乎所有外国领导人来到中国必爬长城,甚至有人笑称“不到长城非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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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登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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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什夫妇登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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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林顿一家登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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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松一行人登长城


    另外,毛泽东另一首著名的词《沁园春·雪》中,也有“望长城内外, 惟余莽莽”之句。在这个语境里,长城内外指的就是全中国。


    近期中国在国际上最重要的事可能就是下个月的2022年冬奥会投票了。这件事同样少不了长城的影子。北京2022冬奥会申奥宣传片里,背景音乐用的是1930年代的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长城谣》:“万里长城万里长,长城外面是故乡”。这首歌写于东北沦陷后,长城外面即指东三省,其中流露的感情不必多言。《沁园春·雪》与《长城谣》,一个“长城内外”,一个“长城外面”,交织了中国人无数绵密的感情。


    关于长城另一大影响深远的营销事件是:在太空上能看到它。曾几何时,能在太空中被看到的长城极大地满足了中国人的荣誉感,可能绝大多数中国人知道荷兰有个拦海大坝,就是因为教科书上说,拦海大坝与长城是仅有的两个能在太空用肉眼看到的人造工程。


   可是稍有常识的人就能知道,平均宽度不到10米的长城,在稍微高一点的飞机上就难以看到,何况太空。根据科学计算,地球最近的卫星轨道,离地面大概300公里,在那里只能看到地球上500米宽的建筑,差不多要50个长城挨在一起才有望看见。2003年10月,从太空返回地球的航天英雄杨利伟也证实了这一点:在太空根本看不见长城。


    中国的文物古迹何止成千上万,但没有哪一个能像长城这般深深刻在每一个中国人的骨头里。这其中固然有历史的积淀,同时阴错阳差、无心插柳的营销也不容忽视。这也是我们应该对长城保护秉持信心的最大原因。


    长城保护的未来:从基础的法规入手,解决实际问题


    行文至此,总结一下上边提到的长城保护方面的利弊——


    利:知名度大,中华文明的象征,外国人都认识。


    弊:没有实用价值,体量太大不好管理,维护经费有限,损毁长城有利可图。


    在这种情况下,抛开实际问题空谈“保护长城是中国人的义务”没有意义。在贫困地区,盖房子没钱买砖,身后就是一段古长城,拆了城砖能盖房子,不拆就得冻死。这种情况下,生存是第一位的,不能奢求老百姓在这时还有保护长城的觉悟。


    我国现在仍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单纯跟长城保护工作者谈奉献显然不实际;同时,依法治国被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在《长城保护条例》施行将近十年后,30元钱一块长城砖随便买的情况显然也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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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式各样的长城砖刻字(石桂才等朋友,你们出名了)


    在未来的长城保护中,经济这本账要算清。同时,已经颁布的基础的法规要更坚决地执行。让我们来看看《长城保护条例》的内文:


    第二十五至二十八条,分别规定了对长城的损毁情况应进行相应的处罚。其中二十八条规定:“在长城上取土、取砖(石)或者种植作物的”,要“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严格执行,谁还敢去偷长城砖然后以一块30元的价格卖掉?


    第二十五条是这么规定的:“因工程建设拆除、穿越、迁移长城的”,要“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如果这个法规也严格执行,陕西煤老板为平整场地,将一段长1公里多的长城用推土机推掉的事情又怎么会发生?


    归根到底,执法部门的不作为,让《长城保护条例》成了一纸空文。


    此外,公允地说,《长城保护条例》的内文实在不够严谨,有很大的修改空间。例如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依法保护长城的义务。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长城保护。”这两句有与没有区别不大。没有义务边界,没有鼓励细则,条文都会变成口号。即便条例规定可以笼统,但相应的法律解释也要跟得上才行。


    对于保护经费问题,最直接的一句话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把长城当做圣殿,像保护掌上明珠一样把它保护起来,“养在深闺”,固然能躲过人为破坏的劫难,却会把长城保护变成一个只有投入没有产出的无底洞。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对待父母尚且如此,只出不进地保护长城显然难以为继。


    而把长城当做旅游项目来进行适度开发,告诉游客哪段是濒危长城不可以爬,哪段可以爬,让游客玩起来,继而围绕长城和游客进行商业运作,取之于长城用之于长城,形成良性循环。这可能是目前相对有效的长城保护之道。


    结语:


    长城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符号之一,就像《长城保护条例》里说的,每个公民都有保护长城的义务。然而在执行层面,如何把保护长城落到实处,如何把长城损毁降到最低,还有很多具体的工作要做。


附录:


《长城资源保存程度评价标准》


1.长城本体保存程度评价标准


1.1由墙基、墙体和墙体设施构成的长城本体评价标准


1.1.1较好


墙体设施保存比例为1/2以上,墙基、墙体保存比例为3/4以上。


1.1.2一般


墙体设施保存比例为1/2以下,墙基、墙体保存比例为1/4—3/4。


1.1.3较差


墙体设施无存,墙基、墙体保存比例为1/4以下。


1.1.4差


墙基、主体仅留地面痕迹,濒临消失。


1.1.5消失


地面遗迹不存。


1.2由墙基、墙体构成的长城本体评价标准


1.2.1较好


墙基、墙体保存比例为3/4以上。


1.2.2一般


墙基、墙体保存比例为1/4—3/4。


1.2.3较差


墙基、墙体保存比例为1/4以下。


1.2.4差


墙基、墙体仅留地面痕迹,濒临消失。


1.2.5消失


地面遗迹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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