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宅塌后重建不能使用钢筋水泥?
南都讯 记者徐勉 钟丽婷 此前,本报曾报道荔湾区龙津西路豆腐亩一巷内一百年老宅坍塌的事件,事发后,业主方向荔湾区规划局提交了老宅整修规划申请,并得到同意。但是,逢源街道办城管部门却认为,业主在整修时加装了钢筋水泥,超出了“整修”的范围,将工程叫停。
老房坍塌 重建叫停
7月13日凌晨5时许,荔湾区龙津西路豆腐亩一巷内一间百年老宅后座发生坍塌。事发后,区规划局专家到场,将该老宅鉴定为危房,老宅的两家业主随即向荔湾区规划局提交了危房维修的申请。
7月31日,两家人收到了荔湾区规划局的复函,区规划局表示,危房修缮可采用原状维修和原址重建两种方式,原状维修不可改变建筑的本身结构。
业主随后聘请施工队上家里整修。
但是,业主李大姐没有想到,她刚刚开工,逢源街道办城管部门就找上门来,叫停工程。这让李大姐摸不着头脑。
城管队员向记者表示,规划局仅仅同意两家人整修房屋,但是业主在屋后座的四个墙角加装了钢筋水泥,“这样,房子就从砖木结构变成了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改变了房屋性质,需要申请重建。”
但在现场,施工队员则称,这些老宅此前都是用砖泥做成的,如今已成危房,“如果不用钢筋水泥做框架支撑,很难保证不会再倒塌。”记者看到,老宅的后墙如今已出现明显倾斜,此前,长期通过木桩撑住背后的墙壁。
业主吴先生说:“拆除加固不用钢筋该怎么做?”李大姐等业主近日致电荔湾区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李大姐,“复函中并未表示禁止使用钢筋混凝土。”
规划默许 城管不准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规划局获悉,规划局复函中,明确了原状维修属于规划部门的自动许可范围,无需办理相关规划报批手续。关于现场施工以及管理的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建议向城管部门了解。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房屋外立面的前提下,仅在房屋内部增设结构柱加固”,可列入规划部门对原状维修自动许可范围。
对此,城管队员解释,城管执法队的依据是今年3月实施的《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中的第三十六条,免予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需满足“不增加建筑面积、建筑总高度、建筑层数,不涉及修改外立面、建筑结构和变更使用性质”。队员认为,虽然规划局认定其为原状维修,但目前工程已经改变了结构,就应该报批重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如今,屋主们对城管的责令整改很无奈,倘若城管部门一直不同意,业主则需要再向规划部门申报重建。但令业主更焦急的是,“马上就要开学,屋后墙的另一侧就是学校,如果不修,老屋后墙随时有倒塌的可能。”
然并×:
规划部门都说了可以使用钢筋水泥,然而,这并没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