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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直播泛滥,个人隐私谁来保护?

时间:2015-09-14  【转载】   来自于:搜狐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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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视频监控直播火了,一个叫“瞧瞧俺”的视频网站火了,无论你是宾馆登记入住、网吧上网、游泳池游泳,或是吃饭逛街打哈欠,都可能会被清晰记录,全球直播。

    一时间,国内各大城市都出现了视频监控直播泄露个人隐私的报道:厦门67处监控视频被直播女子用餐过程被上传;"俺瞧瞧"视频"监控"青岛近百处 律师称涉侵权;杭州多处场所被网站视频直播商家未提示顾客;成都177处公共区域监控被网络直播;广州185处监控被直播 媒体探访“直播”产业链;深圳19个监控视频遭“全球直播”!有网站可实时监控... ...
  类似的报道枚不胜数。当你突然变成一个透明人,你的个人隐私荡然无存时,你是不是有点害怕?视频监控直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
  刚看到网上的报道,立马联想到了前两年的“查开房”网,以为这次的视频监控直播也是一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不过在看完报道之后,才知道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科技服务生活,然而在有时候却不尽然。这次视频监控直播事件的罪魁祸首就源于一种“视频分享(共享)技术”。这次事件的主角,除了“瞧瞧俺”之外,还有两家知名的视频直播平台,不过当事的几方都在推卸责任,差不多最后的责任就是用户打开了“视频分享”功能。
  设备生产商应该谨慎使用“视频分享”技术
  我们知道,技术没有错误的,错误肯定在于使用这种技术的人。视频监控设备生产商把这种技术应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表面上是一种进步,可能在某种特 定的场合下,会带给使用者方便,但我想他们更多的应该考虑到采用这种技术的隐患,应该站在民众的隐私安全角度来考虑,不要把技术当成一种噱头,对无辜的百姓造成伤害。
  消费者(设备使用者)不能随便开启分享功能
  在报道中,我们发现事件发生的场地多为餐馆、商场和游泳池,出于安全的考虑,这些场地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无可厚非,但这些监控的内容,绝不应该对外公布,即便是你商家为了宣传效应;这且不算,如果商家再开启视频分享功能,那就是错上加错了。
  视频直播平台不应该收集、发布这些监控内容
  网站来获取这些视频,来直播,用意何在?无非是为了吸引网民的眼球,抓住人们猎奇的心理,获取大量的点击量,增加网站的知名度,直接或间接的受益。如果你们的受益,建立在公众隐私的泄露上,难道不是你们的错吗?
  监管的漏洞和法律的盲区要尽快完善
  我们摘取某报道中的一段文字:“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我和朋友吃饭逛街甚至谈话的内容就这样发到了网上,还有隐私可言吗?”有市民发出这样的质疑。对此,有律师认为,是否构成侵犯隐私权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公共场所,不专门针对个人,就算不上。”
  在国内,大多人还没有个人隐私安全的观念,吃个饭,逛个街,这种隐私的泄露,确实极少对个人造成损失,但如果你的公务行程被监控和曝光,就有可能造成商业损失,又该怎么办?要被动的去打官司吗?
  现在的情况就是,监控设备商可以随便生产和销售这种有“视频分享”功能的设备,商场、酒店的视频内容可以随意传播,法律上对这种个人隐私泄露没有明确的界定,我们普通老百姓的权益又如何能得到保障呢?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监管部门和当事方该这么做,就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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