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加强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为确保港口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湖北省港航管理局要求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全省港口安全生产管理。
一是提升认识保安全。要求各级港航管理部门和港口企业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督促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通过动态监控、安全检查等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层级监管,强化预防预控,并要制定针对性措施。
二是规范作业护安全。要求各级港航管理部门强化辖区港口作业现场管理。督促港口企业加强对人员和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执行到位,建立落实现场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谨慎操作,做到万无一失;督促港口客运站落实安全责任和制度,强化现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置,做到管理无缺陷;督促企业领导把安全生产作为工作重点,坚持亲自主抓,坚持带班值守,做到督促落实到位。
三是治理隐患促安全。要求各级港航管理部门督促指导港口危险货物企业加强隐患排查,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持生产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对于一时难以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四是严格执法督安全。要求各级港航管理部门对港口码头尤其是危险货物码头进行严格督查,加大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坚决停产整顿。强化港口经营资质监管执法力度,大力整治无证经营;重点强化现场作业的有效监管,对油库、堆场、输油管道、装卸作业设施设备等重点区域和部位做到安全监管无死角。
五是强化应急兴安全。要求各市州港航管理部门及时修改完善本单位相关的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完善演练应急预案。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投入,加强消防、溢油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近期,湖北省港航管理部门密集开展全省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专家会诊”,邀请专家号脉,现场下发整改通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此次专项通知是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整治基础上,举一反三,将隐患排查治理扩大到普通货物码头,全面加强港口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