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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时段上高速危险品车接罚单

时间:2015-11-10   作者:于滈 崔潇  【转载】   来自于:青岛电子报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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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早报讯 自11月起,每日19时至次日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我省高速公路。然而近日交警执勤发现,部分危险品车在禁行时段驶仍在高速上行驶。昨日,山东省高速交警总队一支队城阳大队对近日查处的3起危险物品运输车违反限行规定夜间驶入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对驾驶员罚款2000元。

 

    据介绍,近日高速交警城阳大队夜间在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出口严查危险物品运输车,共查处3辆。一辆运输汽油的驾驶员表示,他知道限行规定,本可以提前在胶州或者蓝村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但是存有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发现,于是在高速公路上继续行驶。最终3名驾驶员分别被处以2000元罚款。“总体来看,绝大多数危险物品运输企业和个人遵守限行规定,都接到过限行通知,只有少数驾驶员存有侥幸心理违反限行规定,以为不会被交警查处。”执勤交警告诉记者,目前高速交警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路面管控,加强夜间巡查力度,一旦发现立即进行拦截,引导其就近驶离高速公路。启用智能管控系统,通过监控及时发现违规行驶车辆,然后通知执勤民警进行拦截。在收费站出入口加强检查,对试图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品车进行劝阻,对违规运行车辆进行查处。

 

    据介绍,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市、自治区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采取了在高速公路上限时、限段、限路或完全禁行等措施。与我省相邻的江苏省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机动车通行省内各高速公路;河南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驶入。 (记者 于滈 通讯员 崔潇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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