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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区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图)

服务类别:金凤来仪
服务城市: 全国
服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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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致力于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建立“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本文就山区农村金融服务的存在主要问题与对策作一些粗浅探讨。


    一、问题与困惑


    (一)农业生产经营投入大、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比较效益低,是制约农村金融服务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山区历史、交通、自然等方面条件的限制,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低,尤其是“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农业生产方式,导致投入产出率低、生产周期长、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加上农田水利设施不过关,以及农业保险滞后,一遇大的洪灾、旱灾、冰灾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对农业生产经营将带来毁灾性的打击。据统计分析,2008年特大冰灾导致全市70%的农作物,80%的柑桔,65%的林木减产,损失达18亿元。由于种粮比较效益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猛,较大幅度抵销了农业补贴带来的实惠,2009与2005年相比,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累计上涨49.8%,而同期粮食收购价格仅上涨23%,稻谷产量仅上涨了7.5%,粮食生产的利润主要在加工和流通环节,农民得不到很多实惠,一些乡村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抛荒现象。据测算,种一亩粮食扣除物化成本和劳务成本,每亩纯收入不到100元;由于山区家庭分散养殖习惯的制约,养殖业的比较效益也较低。养一头猪的纯收入不到50元,养一头黄牛的纯收入不到500元,养一头羊的纯收入不到60元。由于山区农产品加工档次低,初级加工产品多,精深加工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不高,大都以出卖原材料为主,未能获得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鉴于以上主要因素,金融部门不得不惜贷、限制放贷和控制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村金融服务的功能。

    (二)山区农村相当一部分的干部群众思想观念滞后,是制约农村金融服务的一个主观要素。据对10个乡镇、100户农民的抽样调查,90%的乡村干部及农民存在着“脱贫即满、温饱即安”的思想,除少量开发大户、科技示范户以外,绝大多数乡村干部和农民缺乏参与市场竞争和承担风险的意识,存在“两眼向上”的等、靠、要思想。一些边远乡村的农田水利设施不过关,交通不便,产业发展规模小、档次低,难以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支柱产业。既使有好的开发项目,也不愿意和不敢贷款,加上农村信贷缺乏抵押物和担保实体,门槛高、环节多,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山区农户贷款的欲望。即使是一些涉农企业和农户贷了款,但农村信贷信用环境差,一些企业和农户骗取贷款、拖欠贷款、逃避银行债务的现象屡禁不止,主动还贷意识不强,85%的贷款需要信贷员亲自上门催还,造成农村金融机构资产质量差,给农村金融机构贷款造成了极大压力。

    (三)农村金融服务适应不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极大需求。尽管改革开放30年来,农村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变化,但农业的基础地位薄弱,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滞后,靠天吃饭的格局未得到根本改变,城乡差别和城乡收入的差距也没得到根本改善,农民增收的难度依然很大。一是全市列入国家、省级的农业重点项目地方配套比例重,自筹比例大,资金难到位,亟需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今年全市上报2010年农业项目投资44222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38451万元,地方配套99897万元,自筹103870万元,由于市县两级财力困难,地方配套资金基本打了水漂,群众自筹部分,因山区农民的经济实力制约,也难以按时筹措到位。二是水利设施老化,安全隐患较多,维修任务重,信贷渠道不畅。全市现有小Ⅰ、Ⅱ型水库1120座,大中型40座,其中约95%是六、七十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运行艰难,病险水库达380座,农业机械化发展滞后,防汛抗旱形势严峻,抵御自然灾害能力较差。三是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资金缺口大,全市2001-2015年期间预计用于九大农业产业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达81、82亿元,其中中央及省专项发展资金24.6亿元,市县两级政府配套并整合相关资金8.4亿元,整合资金48.8亿元,共需筹集的社会资金中企业投入及农民投劳和物化投入占30%,其余的70%(34.16亿元)需通过银行贷款,平均每年需向金融部门贷款约5亿元。四是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低,大多为作坊式生产、主要是初级产品加工,缺乏大而强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的带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弱,亟需信贷扶持。全市现有农产品加工企业15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仅为98家,仅占农产品加工企业总数的6.5%,“生猪卖头、柑桔卖苗、水果卖鲜”的格局依然存在,农村生产业率和附加值低。五是农产品流通中介组织、农村市场体系和物流产业发展不全,大宗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农村物流手段和设施落后,也需要信贷支持。全市初步建立市级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5个,县级农产品市场32个,大多为地摊式经营,档次较低,约80%的乡镇是马路集市、提蓝小卖。六是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亟需加大信贷投入。由于山区经济发展实力弱,市县两级财政困难,导致本级财力对农村交通、广播电视、教育、文化、卫生、合作医疗、社保等公共事业的投入极为有限。据统计,全市不通公路的村有249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6%,未进行公路硬化的村1480个,占总数的36%;没有进行农村电网改造村还有29.5%,农村沼气入户率不到8%;尚有18.68万农村人口饮水困难,农村中小学危房占总数12.9%,未能实行农村寄宿制的农村学生占总数的35%,还有11.8%的山区农民未能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七是信贷扶贫任务十分艰巨,因自然灾害、大病治疗等原因返贫情况突出。全市现有贫困农民42.1万人,占全市农业人口10.4%,以年均完成帮扶脱贫任务5、6万人计算,需5到7年才能完成脱贫计划,因贫困乡村多位于地理条件较差的深山区域,交通不便,一些地方人畜饮水问题都未解决,生产生活极为困难,遇上自然灾害、大病、上大学费用等因素,不少已脱贫的农户又重新返贫。

    (四)风险规避机制不健全,致使金融机构有资金也不敢向农村投放。一是农村信用抵押、担保工具缺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额度小,不能满足生产、生活需求。除此之外的贷款又需要担保、抵押,农民普通缺乏担保工具和抵押物。目前,农民一些可供担保的抵押物,如农民的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因为缺乏相应的政策,特别是土地制度没有得到改革,没有赋予农民对土地拥有自主的抵押处置权,致使农民的不动产变观困难,无法进入担保抵押范围。据调查,农村因为找不到担保人没有合法的抵押物而得不到信贷支持的占70%以上。同时,农村担保中介机构基本空白,“抵押难、担保难、贷款难”的现象不能有效解决。二是相当一批农业开发项目缺乏承贷主体。尽管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了一批产业开发规划和重点项目,但开发性、经营性实体发育不全,而政府职能部门不能作为承贷主体,致使一批面对千家万户的产业开发项目的实施难以到位,农村金融资金的投放难以操作实施。三是农业保险制度落后。农业经济基本上仍是“靠天吃饭”的脆弱经济。由于农业保险委缩,一遇到自然灾害,就有大批农民和农业企业遭受严重损失,无力归还贷款,影响了金融机构开展农业贷款的积极性。

    (五)农村金融信贷的创新机制不活。一是政策性金融功能弱化,农业发展银行的支农实力不强。作为弱质产业的农业和弱势群体的农村中小企业以及广大农户,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其金融需求不能完全依靠市场来解决,理应受到国有政策性金融的扶持。但作为我国唯一的农业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基本上是一个粮棉油的收购银行,主要发放粮棉油贷款。业务和资金来源非常单一。而急需政策大力支持的农业产业开发、农业技术进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都得不到足够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同时,农业银行受自身利益最大化驱使,其资金投放逐渐从农业为主转向以城市工商业为主。资金的趋利性,信息不对称及无规模经济的客观现实使得农业银行不愿将资金投入到周期长、见放慢、风险高的农业项目,以及规模小、分散、缺少抵押担保的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上。农业银行的农业贷款只占10%。二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功能不足,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比率较低。合作制实际上是一种产权制度的安排,而作为“支农”主力军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自产生那天起就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性质,在历次制度中演化为政府部门或国家银行的附属机构,产权不明析,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沉淀了大量不良资产。其沉重的历史包袱和落后的管理技术使储蓄向投资转化的比率较低,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目前,信用社在农村金融服务上只注重追求覆盖面,特别是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使小额贷款发放户数成为信用社重要的考核标准。而且,大部分信用社从分散风险的角度考虑,对大额贷款的发放比较慎重,往往层层审批,且资金需求者申请的贷款金额通常大幅度压缩。三是邮政储蓄外流,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邮政储蓄网络覆盖面很广,但对农村居民只存不贷,这致使大量资金源源不断地从农村涌向城市。到今年7月底止,全市邮政储蓄现在已接近63亿(626262万元),其中80%来自县和县以下地区,乡镇及所辖农村占51%,投入农村的贷款余额只有2028万元,转存人民银行零风险的高利差使邮政储蓄大肆揽存,使本已严重“贫血”的农村“雪上加霜”。农村储蓄无法顺畅地汇流向农村投资,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四是活跃的民间金融活动被压制,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又没有建立起来。由于现行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缺陷,已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形成了一定的金融“空间”,民间借贷应运而生。虽然目前只能以“灰色”或“黑色”的形势存在,表现都异常活跃,据有关资料统计,从1986年开始,农村民间贷款规模已经超过了正规信贷规模,而且每年以19%的速度增长,农户贷款中民间贷款所占比例超过70%。各地对防范和打击高利贷、地下钱庄比较重视,但对如何组织和引导民间借贷为“三农”服务重视不够。使民间贷款风险大,成本高,无法形成气候。而另一方面,虽然银监会2006年底就出台了放宽农村金融市场大力培训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含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但各地的力度不大,截至2008年底,全国只有77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62家,正在筹建的也只有35家。我市目前在这方面还是空白。


    二、出路与对策


    1、大力发展农村信贷担保和农业保险。按照“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原则,积极组建农业担保公司,对农业产业化龙头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和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信用担保。建立支农贷款保险机制,针对农业生产的不稳定性、风险较大的特点,不断创新和扩大农业保险险种,把农业保险纳入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在资金、税收方面给予支持。

    2、进一步探索农村信贷服务产品创新。针对农村中小企业和农户信贷的实际情况及需求,研究实行多种形式的抵押、质押办法。大力推广林权、仓单、运单和订单等质产抵押贷款,积极探索推行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土地承包贷款、大型农用设备、农房、荒地和水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扩大有效抵押范围。同时,加大对农村支柱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重点扶持优势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建设。尝试和引导农村信贷向农田水利、扶贫开发、农村交通、教育、文化、卫生、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事业方面逐步增加投入。

    3、加强政府在金融支农的引导协调职能。一是建立金融支农协调机制。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协调金融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工作,使金融服务与各项支农项目相对接。二是建立“三农”贷款财政补偿机制。通过财政投入,建立金融支农风险基金,用于农业生产所需贷款的担保资金。三是对涉农贷款发放多的金融机构,比照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提高金融机构信贷支农积极性。

    4、充分发挥各涉农银信部门的积极作用。农村信用社应增加信贷资金投放比重,拓宽小额信贷领域和份额,创新金融业务品种,提供更为快捷便利的金融服务;农业银行应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乡镇企业和农村小城镇建设,增加农业贷款比重。农发行在支持粮棉油收购同时,应加大对农田水利、交通、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邮政储蓄应面向“三农”,积极拓展农村信贷业务。鼓励引导条件具备的地方成立村镇银行,多渠道、多层次满足“三农”资金需求,推动农村金融服务向纵深发展。

    5、积极加强对农村的金融知识宣传力度。充分认识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核心作用,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金融工作,培育良好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地方政府和银信部门应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向社会和广大农民广泛宣传金融政策、金融常识,使涉农企业和农民了解金融、熟悉金融、认识金融,懂得使用银行资金扩大再生产。同时,强化农户还贷意识和能力,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农村客户的信用意识,实现金融部门与涉农企业及农户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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